苏报讯(小圆)日前,市物价局发布的价格举报投诉分析显示,9月以来,餐馆收自带酒水服务费不事先告知、网络购物虚构原价等成为举报投诉热点。
据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数据,9月以来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203件,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停车收费、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方面,共计161件,占咨询、举报投诉总量的79%,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一名女士向价格部门投诉,9月7日晚上,她在市区某餐馆就餐时共被收取450元,其中加收了自带酒水服务费58元多,她对自己不知情而被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无法接受。9月9日,姑苏区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对这家餐馆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店内餐饮部点菜单上,有温馨提示“餐厅加收15%服务费”的规定,但在餐厅、餐桌上未发现有相应提示,而且当事人无法提供服务员事先告知的证据。
据价格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或者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告知并经消费者确认所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餐饮经营者是否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如果收取,必须在大堂醒目处、菜单上进行公示,或在顾客消费前事先告知。姑苏区物价局执法人员要求餐厅做好明码标价并履行事先告知义务。这家餐馆主动提出向消费者致歉,并退还所收服务费,和顾客达成调解协议。
据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随着消费者网络购物的日渐增多,针对网络购物的价格投诉、举报增多,9月以来有关网络购物虚构原价的投诉比8月增加近一倍。一名消费者投诉,9月9日,天猫阿里山旗舰店的“阿里山笋丝青豆150克”,标注价格5.4元(注明为原价),现以4.5元的价格进行促销。举报人反映,此次促销前,该网店一直以4.5元的价格销售,没有出现过5.4元的成交记录,涉嫌虚构原价。市价格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市民消费时发现价格违法情况,可向价格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