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9号)精神,经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审核,决定授予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1000户食品经营门店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特此公告。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九日